在工业大楼的顶楼单位违规搭建多一层楼,还特意安装展示架遮住出入口,业者躲避侦查11年才被查获,被判罚款5万元。

案件发生在亚历山大路的The Alexcier工业大楼。八楼单位的业者姚俊源(51岁)星期二(3月28日)承认两项抵触建筑管制法令(Building Control Act)和防火安全法(Fire Safety Act)的控状,另两项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事发单位的业主是房地产投资公司杰地(ZACD Investments),单位由杰地集团旗下的子公司ZACD Posh使用。案发时,姚俊源是杰地集团及房地产咨询公司欣乐国际(SLP International)的董事和股东。

案情显示,事发单位在工业大楼顶层,被告觉得,单位的天花板比其他楼层高,但没被充分利用。2008年初,他决定增建一层阁楼(mezzanine floor),让他经营的各家公司使用。

他决定以欣乐国际的名义协调建筑工作,聘请室内设计师和装修商,在没有获得新加坡建设局的批准下展开工程。

匿名者举报 被告自费拆除

建筑工程于2009年竣工,面积约500平方公尺的阁楼被用作储藏室和办公室,存放文件、电子器材和工具。2011年至2013年之间,被告发现阁楼是违规搭建的楼层,于是安装展示架遮蔽通往阁楼的阶梯。

公司的员工事后仍能沿着展示架后方的阶梯上到阁楼,该空间后来被改用为室内设计展示厅和员工的休息室。

2019年2月,有匿名者向建设局和新加坡民防部队举报,调查人员随后上门检查,发现违例搭建的阁楼。由于被告动工前没向民防部队提呈建筑的防火安全计划,被告因此罪加一等。

东窗事发后,建设局命令被告拆除违规搭建的楼层,被告按照指示进行,并自行支付拆除费。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搭建阁楼,纯粹为了善加利用单位空间,不是为了出租赚取租金。律师表示,阁楼没有对工业大楼的结构造成风险,不构成火灾隐患,空间也没有开放给公众,因此没有威胁到公共安全。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隐瞒犯案行为长达11年,还特地用展示架掩盖通往违建阁楼的阶梯,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最终判他罚款5万元。

事件在2019年曝光后,时任国家发展部兼人力部政务部长扎吉哈在国会提醒,业主对建筑物进行任何增建与改建工程前,都必须先获得批准。建设局也会进行周期性结构检查,确保楼宇结构安全,同时一并检查有没有违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