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戎巴葛宝马撞店屋酿五死的车祸,女子事发前以181公里的高时速试驾宝马,被判罚款5000元,也被禁在接下来三年持有或考取驾照。
2021年2月13日清晨5时许,丹戎巴葛路发生一起恐怖车祸,导致五名男子:龙俊伟(29岁)、叶振民(29岁)、陈永豪(28岁)、黄竑杰(29岁)和张企翔(26岁)丧命。
马来西亚籍女子符依林(26岁)当时曾超速试驾出事宝马轿车,她星期一(4月3日)承认一项危险驾驶罪名。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凌晨,符依林与五名死者、龙俊伟的未婚妻胡秀惠及其他友人先在某人的宏茂桥住家聚会喝酒,过后到丹戎巴葛路一家韩国餐馆吃夜宵喝酒。
凌晨5时许,大家谈起龙俊伟新买的双门M4白色宝马汽车。根据被告忆述,龙俊伟有意示范如何驾驶宝马,在场友人也想试驾,而讲话极具说服力的龙俊伟,坚持要跟朋友比看谁开车比较快。
三人于是轮流试驾,试车路线是沿着丹戎巴葛路开往岌巴路,U转回头开往麦士威路,再U转回到韩国餐馆外。
叶振民率先试车,最高时速为88公里;第二个试车的人是韩国餐馆老板朴世振(Park Se Jin),最高时速为59公里。到了第三轮,叶振民提议让持有马国驾照的被告开车。
附近德士的行车纪录器及店屋的闭路电视拍到被告驾驶宝马,卫生科学局根据画面评估,时速为109至181公里。
虽然被告事发前喝过酒,庭上没提及她驾驶时的具体酒精含量及是否超标。
看过三人试车后,龙俊伟说要亲自示范车子可以开得多快,结果车子失控撞上店屋起火,他与四名友人受困车内,被活活烧死。
主控官指被告的驾驶方式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罪责不轻,控方通常处理这类案件会要求法官判监。然而,考虑到被告早认罪并协助警方调查,控方向法官提请判处最高的5000元罚款及吊销驾照即可,不必判监。
柯吴律师事务所(Quahe Woo & Palmer)的苏呢尔(Sunil Sudheesan)求情时说,被告当时不该屈服于友人的压力,如今她为所做的事深感抱歉。律师也指她自今年2月27日自愿回新加坡协助调查后,就一直滞留本地无法回家。
苏呢尔律师也说,被告在意外中失去友人,这已对她影响很大,恳请法官给她机会改过。
法官下判时指出,事发路段当时有德士、脚踏车骑士与行人,被告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被告的最高时速超过车速限制3.5倍,她在事发前也喝过酒,驾驶行为特别危险,因此判处她最高罚款。
符依林一身黑衣,戴着帽子和口罩,在一名男亲友的陪同下出庭。她低头聆听案情,闻判后跟律师握手致谢,并换上白衣离开国家法院。
验尸庭早前揭露,龙俊伟当时以182公里的车速超速驾驶,他体内的酒精含量超标。验尸官裁定这是一起不幸的交通意外。(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