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调查局在接获举报后,会先评估情报的可信度和可追究的情况,再立案调查并逮捕嫌犯。
贪污调查局高级副司长(调查与行动)冯伟杰接受《联合早报》专访时指出,公众举报一起涉及贪污的案件时,并非一定要掌握书面或录音等全面的证据才能举报,但举报内容需要有基本的资料,包括“5W1H”(何人、何事、何时、何地、何故及如何)。
至于举报是否能够立案调查,冯伟杰说主要的考量是举报内容的可信度,以及是否能进一步追查。
举报立案后,当局会展开调查,并逮捕嫌疑人和搜证。完成调查后,就会咨询总检察署,再决定是否提控涉案人。
若恶意诬陷他人 举报者会被控上庭
贪污调查局2022年接到234起举报,其中83起立案调查。其余的则将保留供以后作为参考,或交给情报组看是否能通过其他方式,找到举报内容中所缺失的信息。
这些举报一般来自知情者、拒绝受贿者,或公众向警方报案后,再由警方转介到贪污调查局等。
冯伟杰说,调查人员经过严格的训练,以加强调查与情报侦察能力,找出更多可追踪的线索。
不过,除了真实的举报内容,贪污调查局不时也会接到恶作剧举报,或恶意诬陷他人的举报。
一般上,经常拨打热线恶作剧举报的人可能罹患精神疾病,当局一般会通知他的家人;倘若有人提供假资料恶意诬陷他人,则会在防止贪污法令下被控上庭。
在一个案例中,职总平价旗下的新加坡百货物流公司职员冯长胜(43岁),曾在2021年为了给上司制造麻烦,诬陷合作的供应商企图行贿,导致无辜的员工和董事被贪污调查局问话,结果谎言被揭穿后,冯长胜被判入狱两周。
冯伟杰强调,当局严正看待所有涉及贪污的举报,无论是否具名、贿赂的性质或贿款多寡,都会彻底评估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