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疏于实施基本安全措施,包括没有安排候补潜水员应对紧急情况等,间接酿成五年前潜水员下水工作时溺死的意外,潜水员雇主被判罚款19万元。
这起工伤意外发生在2018年5月8日,死者是33岁的商业潜水员薛春兴,他当天下午在圣淘沙外的西部锚地为一艘船展开水下作业时失踪丧命。
薛春兴的雇主Mola Subsea Services星期四(4月27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控状,被判罚款19万元。
调查显示,薛春兴事发当天被派去清理一艘货轮底部,这项作业由五名潜水员共同完成。团队由上任第三天的潜水主管拉登罗斯,以及潜水监督员扎尔卡纳领导。
当天中午12时30分,拉登指示薛春兴下水清洗货船底部,他和扎尔卡纳则在控制室指挥和观察。薛春兴系上绳索之后,潜入水深五公尺处进行清理工作,另一名同事则帮忙他放长绳索,但没有依据他潜入的深浅调整绳索长度。
视线离开监控台近六分钟 雇主错过潜水员求救信号
拉登约半小时后让第二名潜水员下水,他因听不见第二名潜水员的声音,决定把播放薛春兴声音的音量调低,调高第二名潜水员的音量,也调整监控视频,放大第二名潜水员的画面。
薛春兴清洗完货轮右边底部后,潜入船底左边时,110公尺长的绳索与海床缠在一起,导致他无法升上水面。薛春兴求救足足一分钟,却没得到任何回应,他因此脱掉潜水设备,试图游上水面。
薛春兴挣扎求救时,拉登及扎尔卡纳正商讨接下来的工作,拉登当时更背对监控屏幕,视线离开控制台近六分钟,错过求救信号。
拉登发现监控薛春兴的屏幕变黑后,立即让已潜入海底的第二名潜水员去找薛春兴,但薛春兴已不见踪影。同年5月7日傍晚6时30分,薛春兴的遗体在圣淘沙岸外寻获。
拉登早前被判坐牢一年,扎尔卡纳则被判坐牢两年。
进一步的调查显示,薛春兴的雇主Mola Subsea Services没有确保职员的潜水能力、没有在职员潜水前重申作业的风险及须注意的安全事项,也没有安排候补潜水员等。公司因没有实施基本安全措施,而间接酿成薛春兴的死亡。
法官宣读裁决时说,确保每一名职员的安全是公司的责任,安排候补潜水员,以及在职员潜水前重申作业的风险及所设安全事项等属基本安全措施,公司理应执行。
公司代表律师早前指,潜水设备能为薛春兴提供氧气,让他潜水至少64小时,但薛春兴却选择脱掉潜水设备,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须为自己的死亡负责。
不过,法官认为,律师的说法如事后诸葛,有欠公平,因为薛春兴受困后不知道船上发生何事,为何无人听见他求救,认为情况危急才选择脱下潜水设备。
法官说,倘若公司一开始就安排候补潜水员,好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伸出援手,或许薛春兴就不会陷入困境而必须做出导致自己丧命的选择。
薛春兴的妻子李碧霞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她和孩子还未走出伤痛,两个儿子还在适应没有爸爸的生活,小女儿从来没有见过爸爸,总问“爸爸在哪里”。
她透露,她2021年中发起民事诉讼索赔,2022年12月顺利获得赔偿,但金额无法弥补一家四口失去唯一经济支柱后所需承受的生活负担。
“我希望这件事可以提醒雇主不要忽视安全措施的重要,也希望潜水员注意个人安危,毕竟意外发生后,家属得独自带着伤痛过完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