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内收下4320元的贿赂,为了避免被发现还删除与供应商的对话记录,职总平价合作社前职员星期五(5月19日)被判坐牢五周、罚款2000元,以及缴付3820元的罚金。

被告蔡添海(61岁)在2009年至2021年11月期间是职总平价合作社的仓库管理员,他总共面对七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他星期五上庭时承认其中三项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被告在夜间采购队工作,主要负责接收订购的鲜鱼和海鲜,称重并确保数量相符。在称重的过程中,被告会根据自己的判断,把包装袋里的冰块重量加以扣除,倘若发现鱼或海鲜不新鲜,他也有权退货。被告同时可以从供应商接收或购买超过预订数量的鱼和海鲜。

根据案情,2010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至少三次在农历新年时,每次收下强发海产公司合伙人林宝兴(70岁)至少200元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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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清楚知道,林宝兴给红包的目的,是希望与他保持良好工作关系,换取他酌情购买或接受多余的库存,同时在减去冰块的重量时,只扣除最低重量。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期间,林宝兴曾向被告发送信息,告诉被告需要“帮忙”的鱼类,言下之意是希望被告购买多出来的鱼,被告也同意林宝兴的请求。

另外,被告曾向另一家供应商南顺新记公司合伙人黄擎銘(58岁)借钱,他知道对方不会拒绝,因此在2016年和2017年前后共借了3000元,只还了500元。

强发海产公司从2018年起由林宝兴的儿子林伟建(32岁)接手管理,后者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会定期给被告一些食物或饮料维持关系,也会发短信给被告,希望被告多买一些鱼。2020年10月,林伟建遭贪污调查局调查后通知被告删除对话,但查案人员还是从林伟建的手机找到这些短信,随之对被告展开调查。

被告星期五认罪后,被判坐牢五周、罚款2000元,以及得缴付3820元罚金。(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