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车女司机买新车,支付了6万7000元并转让旧车后,车行却称没有收到款项而无法交车,疑是汽车销售员私吞订金后离职。女司机和车行都已经报警。车行还说共有两名顾客受影响。
付款后拿不到车的私召车司机是50岁的黄宝玲。她告诉《联合早报》,她想换一辆七人座汽车,于是在4月25日到乌美车行CarTimes,留下联络方式,促车行有货到时联系她。
4月27日早,一名汽车销售员发短信给她通知车行有车了,售价是23万元。当天傍晚,销售员上门洽谈,黄宝玲当场签了销售协议书,并用手机过账了1万元订金。
黄宝玲说,她事后改变主意,要改买较小的汽车,售价17万2000元;同一名销售员于是让她重签协议,确认她选择不贷款后,又让她再过账5万元。销售员称汽车得从日本运来,因此要到5月22至25日才能取车。5月中旬,销售员替她办了车辆过户手续,她支付了剩余的7000元。
黄宝玲说:“那个销售员每次都穿着制服上门,我也拨电给车行确认过他的身份,签署的协议书也印有公司名字,整个过程毫无异样,没想到到了取车日,他却完全失联了。”
黄宝玲赶紧联络车行,车行经理说,新车其实已转到她名下,但因为没有收到款项,因此无法交车。车行执行董事告诉她,车行也是受害者,已报警处理,必须等调查结束才能够做出完整交代。
车行原建议借一辆车龄12年的旧车给黄宝玲暂用,但她担心车子老旧不安全,所以拒绝了;车行于是支付2400元,让她自行租车。
旧车已转让 妇女心烦意乱
“钱拿不回,旧车又已过户,每次想起这一大笔钱,我就心烦意乱。”
CarTimes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涉案的销售员自5月29日起就不再是公司职员,无法代表公司,公司也没授权他做出任何不当的事。公司透露,受影响的顾客共有两人,公司正积极与他们协商,提供临时解决方案以减少影响,客户也都接受了这些方案。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并正在调查。
律师:可通过民事诉讼追回已付款项
廖玲铃律师事务所董事经理廖玲铃律师和何劲乐律师说,受害人可对加害人或者有关公司发起民事诉讼,追回已支付的款项。尽管公司声称销售人员不再是CarTimes的职员或者代表,但仍可争议的是,员工用了公司名义,因此公司与受害人之间有合同关系。此外,受害人也可对销售员提起侵权诉讼。
刑事辩护律师黄国彦则指出,在一些情况中,若涉及的车辆已过户给客户,那么就是公司和职员之间的问题,而公司也可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