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地生活的美籍中年汉四年前开车右转时,撞飞过马路的休班女警,导致她头部受重创而身亡;中年汉不认罪,但案件审讯后,法官裁定他罪名成立。

被告是来自美国的瓦斯科(55岁),他已经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面对一项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但他不认罪,此案去年开审。法官星期一(6月26日)判被告罪成,案展至7月4日下判。

这起车祸在2019年2月10日晚上9时23分左右发生,地点是麦士威路与珊顿大道的交界处。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在麦士威路行驶,在珊顿大道交界处停下;交通灯转绿之后,他右转驶入珊顿大道。他被指没有看清路况,结果撞上过马路的莎莉娜(40岁)。

莎莉娜生前是滨海湾邻里警局的警曹长,在警界服务了21年。事发时,她刚下班,在行人交通灯闪着绿灯时过马路,她当时已走到第三条车道,就在上人行道前被撞飞,随即陷入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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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头部遭重创,有多处骨折;医生紧急为她动手术,但她的神经功能无法恢复,还有大面积的脑损伤,只能靠仪器维持生命。四天后,她的病情恶化,最终宣告脑死。

验尸报告指出,莎莉娜的死因是头部受伤,与车祸造成的伤势吻合。尽管她的体内被验出含有止痛药,但剂量没有超出医疗用药标准,也不会造成她死亡。

法官:被告可透过挡风镜看见死者 但他没有注意路况

被告车上的行车记录器显示,被告右转时前方出现死者的身影,但他没有放缓车速,跟着就撞上死者,在猛烈撞击下,死者被抛飞。被告事后坦承,自己在事发前两个小时,在圣淘沙喝了两杯白酒,但他的酒精呼气测试过关,当时的车速也在时速限制内。

辩方律师在审讯时指出,被告当时的视线被阻挡,事发现场光线不足,以及一辆电单车从右侧超车,分散被告的注意力,才致使车祸发生。

法官发表裁决时说,在意外发生前的约3.5秒,被告是可以透过挡风镜看见死者的,但他没有注意路况。当时事发现场有足够的光线,右侧的电单车也并未分散被告的注意力。控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是被告的疏忽导致莎莉娜死亡,因此判被告罪成。(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