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开车右转时,撞飞过马路的休班女警,导致她头部遭受重创身亡,在本地生活的美国籍男子被判坐牢10周,以及吊销各类驾照五年。

被告是来自美国的瓦斯科(55岁),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他面对一项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控状,但他不认罪,早前经审讯后被判罪成,星期二(7月4日)被治罪。

这起车祸发生在2019年2月10日晚上9时23分左右,地点是麦士威路与珊顿大道交界处。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在麦士威路行驶,在珊顿大道交界处停下,交通灯转绿之后,他没看清路况便右转驶入珊顿大道,结果撞上过马路的莎莉娜(40岁)。

莎莉娜生前是滨海湾邻里警局的警曹长,在警界服务21年,事发时刚下班。她在行人交通灯闪着绿人时过马路,却在走到第三条车道,步上对面人行道之前被撞,随即陷入昏迷。

她的头部遭受重创,有多处骨折,有大面积的脑损伤,医生紧急为她动手术,但她一直没有苏醒过来,只能靠生命维持器延续生命。四天后,她的病情恶化,最终脑死。

验尸报告指出,莎莉娜的死因是头部受伤,与车祸造成的伤势吻合。尽管她的体内被验出含有止痛药,但剂量没有超出医疗用药标准,不至于会造成她死亡。

被告事发前曾喝酒 但呼气测试过关

延伸阅读

根据被告车上的行车记录器录像,被告右转时前方出现死者身影,但他没有放缓车速,直接把死者撞飞。被告事后坦承,他于事发前两个小时曾在圣淘沙喝了两杯白酒,但他的酒精呼气测试过关,案发时的车速也在时速限制内。

控方指出,在意外发生前约3.5秒,被告是可以透过挡风玻璃看见死者的。行车记录器显示,死者在看见被告的车时大声尖叫,但被告没有注意路况,在撞上死者后才察觉有状况。

因此,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四至六个月,以及吊销各类驾照五年。

被告的代表律师朱正熙求情时指出,事发路段的时速限制是50公里,被告案发时的车速为每小时39公里,并无超速。

另外,被告事发后立刻停车协助死者,配合警方调查。除了2014年超速驾驶的案底,被告28年来的开车记录良好,请求法官判他罚款8000元,以及吊销各类驾照四年。

被告已通过律师针对裁决和刑罚提出上诉。(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