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侦破近年来最大洗钱案,高达10亿元的不义之财最终料收归国有。若诈骗受害者或财物拥有人能证明资产属于他们,则可向法庭申请归还。
星期三(8月16日)警方披露的10亿元洗黑钱案引发热议,其中一个关注点是,当局会如何处置这笔庞大的资产,包括汽车和房地产,以及资产的最终去处。
吴立志律师(Foo & Quek LLC)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案件在10人被控后已进入司法程序,政府也无权把遭扣押的现款拿来投资,或将房地产出租,再将投资所得或租金收归国有。
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也指出,政府不能用查获的资产进行买卖交易或出租,是因为资产其实不属于政府,只有合法拥有人才能这样做。
他说,在还没解决所有权问题或查明涉及的资产是否违法之前,比如房产是否由不能拥有地房产的外国人非法持有,“其实什么都不能做”。
就警方起获资产应归谁 案件了结后法院将作出裁决
法院会在案件了结后展开财物分配研讯(disposal inquiry),就警方起获的资产应该归谁作出裁决。只有当法庭发出将资产充公的庭令后,新加坡的执法机构才有权处理查获的财产和房地产。
新跃社科大学法学院法律课程高级讲师钟元解释,案件了结后,控方可援引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向法庭申请将资产充公。
陈俊良律师(赢必胜法律事务所)说:“财物分配研讯时,相关各造可针对被冻结的资产提出申请,比如出示证据,证明资产不该被国家没收。即使是外国人、公司或实体(entities),也可以针对在本地冻结的资产,向新加坡法院提出异议。”
由于警方调查还在进行中,可能涉及更多人,其间可能扣押更多资产,包括冻结银行户头,案件或许要拖上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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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如何有效处置查获的资产,钟元说,政府须考虑涉及的资产或房地产会否贬值。
“当然也必须把维护、保养、持守和保存的成本考虑在内。政府因此可能与所有利益相关者合作,尽早卖掉房地产。”
针对案件回响,陈俊良指出,这起案件显示我们的金融和执法体系稳健并保持高度警惕。
“当银行发现户头有大量可疑的资金转移时,他们会向当局举报,这就是为什么要在资产被偷偷转到国外之前迅速采取行动,才能冻结资产。”
陈庆文认为,这起案件是重大进展,当局须采取更多这类执法行动,否则会有人认为新加坡可以容忍非法资金的流入。
他指出,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如果客户背景调查和审核做得不够严谨,就容易接收这些资金;保险公司也会被卷入其中,因为购买大额保单已成为受欢迎的洗黑钱方式”。
学者:有责任确保我国不成为热钱目的地
陈庆文说:“我们都有责任确保新加坡不成为热钱的目的地。一旦涌入的热钱赶走了合法流入的资金,将严重削弱我们来之不易的声誉,以及作为值得信赖和可靠的金融中心的地位。”
吴立志则说,目前没有这次洗黑钱活动何时开始的详情,如果已持续一段时日,人们也会质疑为何当局没有更早发现。
“人们想知道,为何这么大笔钱和资产能通过新加坡银行和金融体系的审核?涉案人为何可以用这么多本护照取得居留权,而当局为何没能及早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