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交易机构虽有框架辨识客户,但不法之徒通过黑市交易,以不同虚拟资产如虚拟货币,甚至网上游戏中的资产来洗钱。
根据警方之前发出的文告,当局在这起案件中起获11份虚拟资产相关文件。
当中,被告陈清远在上星期三(8月30日)过堂时,被加控的一项新控状,指他拥有超过17万泰达币(Tether USDT,约23万新元),相信是犯罪所得。
Setia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悦欣律师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透露,根据美国区块链分析公司Chainalysis的分析,在2022年有超过250亿美金(约338亿新元)通过虚拟货币的方式洗钱。
境外买境内换为法定货币 虚拟游戏屋子等资产未受监管
她指出,随着科技发展,虚拟货币或网上资产和传统资产(如汽车)一样能被用来洗钱。例如,在虚拟世界游戏“第二人生”(Second Life)的一栋屋子能轻易在我国境外购买,然后在境内与买家交换为法定货币,而此类资产尚未受到监管。
延伸阅读
10亿元洗钱案 九被告加控罪名10人全多押八天
陈悦欣接着举例说,非同质化代币(NFT)也同样能被用来洗钱,“一些非同质化代币交易平台无须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只要用户连接自己的私人钱包户头即可”。
她也说,由于非同质化代币类似艺术品,因此价钱相对主观,一些不法之徒可能利用虚高的价格将NFT出售,而当中可能“掺入”犯罪所得,从而让款项显得合法。
至于虚拟货币,陈悦欣指出,虽然一些大型交易平台一般上在新用户开设账户前,设有辨识客户(know your customer,简称KYC)的步骤,或需要用户进行认证,但不法之徒可以通过暗网等不同方式购买已完成认证的账户。“这些账户可能是原用户为了获利而售卖的,或者是被其他犯罪分子骇入后被转卖的。”
即使发现某个账户被用来接收赃款或洗钱,受害者也可能无法分辨谁犯罪,以及谁该承担责任,“犯罪分子因此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离析(layering),并隐瞒他们参与洗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