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雇主会歧视HIV感染者,拒绝雇佣我们,但我们不该放弃应征工作,因为总有雇主更看重我们的能力,不止步于HIV三个英文字母。”
HIV入侵人体后,没及时治疗才会引发爱之病。HIV是一种病毒,爱之病是一种病况,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HIV感染者要公开身份需要勇气和支持网络。陈俊中(27岁)是一名HIV感染者,他是与一名陌生人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而受到感染。
他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19岁那年高烧一个月,到医院检查才发现感染HIV,确诊当下感觉生活从此停滞不前。我不知道如何向亲人和朋友开口,也担心未来的就业机会会受到影响。”
陈俊中忆述确诊后五次应征工作,前三次坦言感染HIV立即被雇主拒绝,后两次没明讲是“HIV”,改用“患有免疫缺陷”却能换来雇主的共情。
“HIV是导致免疫缺陷的病毒,一些雇主听到‘HIV’,就表现出恨不得避而远之的歧视态度,但只要避开HIV,换个说法描述健康问题,雇主却可以体恤我们,当中的落差凸显社会对HIV的理解仍有不足。”
陈俊中目前从事外展工作,每个月须复诊,每天须服药控制病毒,即使有津贴,每个月的医药费至少500元至600元。
“如果没有工作就不会有经济能力控制病毒,申请津贴须要申报家庭收入等,意味着HIV感染者须向家人坦诚,但却不是所有家人都准备好接受这个事实,坦白可能导致家庭破碎,加重感染者的生活压力。”
爱之病行动小组:法律可提供更多保障
爱之病行动小组(Action for AIDS,简称AfA)受询时说,HIV感染者在申请工作时往往纠结于是否坦白健康情况,担心披露感染HIV会被雇主歧视而丢失工作机会,或者入职后被同事和雇主发现病情,被指面试时不诚实而被解雇。
AfA若得知HIV感染者因身体情况被解雇,必要时会向雇主和雇员了解详情,帮忙调解。30岁以下的HIV感染者被解雇,AfA将提供援助缓解部分日常开销和医药费用,直到他们重新找到工作。
2017年,卫生部与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陈笃生医院和保健促进局合作,推出管理HIV及爱之病的职场指导原则,协助雇主为HIV感染者创造包容的工作环境。
AfA强调,雇主应遵守这套指导原则,避免HIV感染者在职场被同事歧视。此外,政府也应针对HIV等健康情况制定法律,为HIV感染者提供更多保障。
AfA提及,抗逆转录病毒疗法(antiretroviral therapy)能有效控制感染,若病毒载量低到无法检测到,意味着病毒不具传染力,也就是“U=U”(undetectable = untransmittable)的原则,即“测不到HIV等于不具传染力”。
律师:法律须平衡雇主和雇员的权利
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HIV感染者不能受聘,但也没有法律特别保障感染HIV或有其他健康问题的雇员。根据法律,除非工作事项可能传播HIV,感染者未必须向雇主申报具体情况。
LIMN Law Corporation的黄凯林律师指出,在就业利益上,新加坡现无法律是特别保障感染HIV或有其他健康问题的雇员。
不过,除了海员、家政工人、政府法定机构人员及公务员,其余职业都在雇佣法令下获得一定保障。如果雇员认为解雇有欠公平,雇主没有合理的理由那么做,可将纠纷入禀雇佣纠纷索偿庭,以要求恢复就业或补偿。
若雇佣纠纷索偿庭发现雇主确实没有正当理由提出解雇,雇主可能被要求恢复雇员的职务、支付雇员本应获得的收入,或赔偿雇员。金额由雇佣纠纷索偿庭定夺。
根据劳资关系法令(Industrial Relations Act),参加工会的雇员也可通过工会获得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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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凯林说,HIV感染者因健康问题被解雇的个案是有的,但不曾听闻这类民事诉讼被报道,这或许是当事人不希望事件被放大,引起过多注意,尤其当本地社会对HIV感染者仍歧视。
源凯法律事务所常务董事长兼企业业务部门主管阮伟伦指出,无论健康情况,雇主和雇员必须遵守受聘前签署的合约,这个合约是根据普通法制定的文书,也受到雇佣法令和劳资关系法令等牵涉雇佣的法令约束。
此外,传染病法令规定,HIV或其他性疾病感染者的身份都受到保护,除非涉及公共利益与安全等,否则无须公开。换言之,除非工作事项可能传播HIV,感染者未必须向雇主申报具体情况。我国目前也没有法律规定HIV感染者不能受聘。
阮伟伦认为,有效消除对HIV和爱之病的歧视取决于社会态度,须推广教育来提升意识。这也是为了帮HIV感染者顺利就业,维持经济能力。
明年将提呈国会的职场公平法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它规定雇主不可以因为员工的种族和宗教等个人特征而歧视他们。
政府是在今年8月初接纳职场公平劳资政委员会提出的22项防止职场歧视建议,为受到职场歧视的弱势群体,如年长者和残障者提供法律保护。
一旦国会通过预计在2024年下半年提呈的职场公平法,任何与年龄、国籍、性别、婚姻、怀孕、看护责任、种族、宗教、语言、体障及精神状况相关的职场歧视行为,将被禁止。
阮伟伦说:“最重要的是,法律须保障雇员,这样雇员才可在举报歧视行为时无须担心遭报复。”
黄凯林认为,法律必须平衡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太多的保障措施可能阻碍双方签约和退出合同的自由,但法律也应确保雇员获得保障,因为雇主往往有更多的权力可行使。”
人力部五年接获约30起 疑涉及病情歧视职场投诉
人力部和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Fair & Progressive Employment Practices,TAFEP)联合答复询问时说,过去五年,TAFEP接获约30起声称因病情(包括HIV)而在职场被歧视的投诉,并就其中两起采取行动。
不过,当局没有透露“采取行动”具体包含什么。
当局说:“员工遇到歧视时,TAFEP会提供他们建议和帮助,并确保申诉获得敏感处理,保护隐私。如果雇主违反劳资政公平雇佣指导原则(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air Employment Practices),TAFEP会向人力部申报,以采取执法行动,并教育雇主改善工作环境。”
当局重申,雇主必须根据员工的优点公平对待,不应基于员工的病情而歧视他们。此外,雇主应该拟定和实施适当的运营模式,确保患病的员工受歧视时能获得援助。
今年来感染HIV者比去年同期多一成
卫生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首10个月,共有188名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确诊感染HIV,比去年同期增加一成。1985年至今年6月,本地共有9435人感染HIV。
高风险者应定期自我检测,自助检测可在家中进行,只须通过拭子采集唾液样本,20至40分钟内就可知道结果。自助检测仪可在性病诊所(DSC Clinic)或吉兰丹巷31号的爱之病行动小组匿名HIV测试及辅导诊所购买。
不过,通过自助检测仪取得的结果,不足以确定是否感染HIV。如果自助检测结果呈阳,应到医疗机构接受进一步检测以及治疗。
自助检测呈阴也不足以确定未感染HIV,因为有些人在感染HIV三个月后体内才会出现抗体,也才可检测出感染H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