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重要历史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受保留建筑,若在列为保留建筑前已在上层进行扩建,只要设计与历史建筑协调、结构采用砖石等永久材料,且已成为街景的重要部分,扩建部分就无须拆除。

市区重建局修改受保留建筑指导原则,新原则去年12月1日起生效。

旧版指导原则规定,重要历史区(Historic Districts)和二级保护区(Secondary Settlement)内的受保留建筑在进行重大工程时,应保留原有建筑的轮廓。未经许可擅自改建的,须恢复原建筑轮廓。

我国的受保留建筑地区主要有三个:驳船码头、牛车水、甘榜格南和小印度属于重要历史区;重要住宅历史区(Residential Historic Districts)包括布莱平地(Blair Plain)、经禧(Cairnhill)和翡翠山;二级保护区则有马里士他、美芝路、芽笼、惹兰勿刹和如切等11个。

考虑到保护区的历史意义、周边发展的背景以及每个地区的长期规划意图,指导原则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保护区。其中,针对重要历史区受保留建筑的指导准则最为严格,以保持这些历史街区的氛围和特征。

在新的指导原则下,所有保护区内填充地段(infill site)的设计都须符合更严格的指引。比如,若要在填充地段上发展新建筑,其设计应与区内历史建筑风格相异,不可完全照搬毗邻受保留建筑的设计,以免造成混淆。

填充地段是指住宅区之间空置或有待重新发展的国有土地。

更灵活允许受保留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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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为推动可持续建筑设计,新指导原则也更灵活地允许受保留建筑在屋顶安装太阳能板。

市建局答复《联合早报》时指出,市建局大约每五年会与专业行业代表、承包商和业主进行磋商,对店屋和洋房的现有保护指导原则进行全面审查。最新修订的指导原则旨在提升现有保护区的特色,同时尽量减少对保护区特征的影响,并促进永续发展。

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建筑与可持续设计系副教授杨茳善,对市建局持续修订受保留建筑指导原则表示欢迎。他指出,我国自1989年推行保留计划以来,建筑的保留工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于建筑保留的理解及标准也在持续演变。在符合国际上的保留建筑标准时,也得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指导原则。

他以小印度一带加富路(Cuff Road)19号的受保留建筑观音宫及旁边的两栋三层建筑为例说,一旦业主展开施工,根据之前的指导原则,第三层的扩建部分就必须拆除。但在新版指导原则下,若符合当局列出的条件,扩建部分就有可能获得保留。

建筑古迹修复与研究顾问公司Studio Lapis合伙创办人何永轩受访时指出,这次修订指导原则的一个新焦点是历史建筑的维护及日常护理,这比建筑物遭严重损坏后再花钱修复来得理想。此外,当局如今也允许对历史建筑进行更现代化的诠释,从建筑本身或隔壁建筑中汲取灵感,而不是复制外观。

有必要扩大本地从事建筑修复专业人才

何永轩认为,有必要扩大本地从事建筑修复的专业人才库,因为这是唯一可持续的方式。在本地从事历史建筑修复的工匠,许多来自马来西亚和中国。冠病疫情期间,他们当中许多人无法来新。为吸引更多人加入建筑修复行业,除了开设相关职业培训课程,也须改变人们对待建筑相关工作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