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申诉,入住榜鹅组屋一年多,自己从未借贷,却饱受被追债之苦,多次收到向前屋主追债的信函。

住在榜鹅通道第666B座的彭先生(46岁,海事从业员)告诉《新明日报》记者,他去年1月入伙,三个月后便收到借贷公司的催款信,向前屋主追讨欠款。

他向房屋中介反映后问题停歇,岂料6月中又有追债公司人员上门,向前屋主追讨欠款。

根据他向记者出示的信函,前屋主去年1月和2月间分别向两家借贷公司借了6000元和2000元,借贷公司则在去年4月发出催款信。另一张上个月寄出的追债信则显示,前屋主截至2024年4月仍欠款1500元,连本带利被追讨2850元。

彭先生说,他2023年9月完成组屋单位的交易手续,即使在装修期间也陆续收到不少发给前屋主的追债信。

“有些是由银行发出的,我寄回邮件后便没再收到。现在就算和房屋中介说也无济于事。”

彭先生出国期间有追债人员上门向前屋主追债。 (受访者提供)

前屋主已更换地址

事主向当局查询,发现前屋主已更换地址,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延伸阅读

彭先生怀疑前屋主搬走后未更换地址,因此向当局询问。

他向记者出示当局的回信,内容指蔡姓前屋主已经更换地址,彭先生因此更不解为何追债人仍到旧址追讨欠款。

彭先生说他也了解到前屋主或因离婚才会脱售单位。

根据国民登记法令,搬离旧址者须在28天内办理更换身份证上住址的手续。违法者一旦定罪,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

报警备案

担心追债公司继续上门,屋主报警备案。

彭先生说,虽然上门的追债公司人员没有造成任何干扰,但他仍担心邻居会误会自己债务缠身。他也说,万一前屋主走投无路向大耳窿借钱,他们一家可能会遭殃。彭先生因此向警方备案。

彭先生也发信息给追债公司,告知欠债人已经搬离此处,还附上当局的回函和报案记录,对方回复指会传达给管理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