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督彭定康先前接受英国媒体访问时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制订《禁止蒙面规例》是疯狂之举。《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回应表示,这番话只能证明他在英国已是一位过气政客,需要靠香港话题来刷存在感。英国早就出台了《反蒙面法》应对抗议示威和骚乱,这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据《信报》报道,谭惠珠接受新华社访问时,被问到有声音质疑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涉嫌违法,她表示,《禁止蒙面规例》是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因应有公共危害所订立的。回归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决议决定吸收《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为特区法律。回归后,该部法律的约束力也经过特区立法机关确认。根据该条例,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出现属紧急情况或危害公安的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其认为合符公众利益的规例。

她又指出,《禁止蒙面规例》性质属先订立后审议的附属法例,立法会10月中旬复会后,将提交立法会审议,相信有理智、负责任的议员都会支持这个法例,相信法例一定能获得通过。谭惠珠表示,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将有助于警方执法,这是止暴制乱的一把利器。她呼吁全香港市民团结起来,一起向暴力说“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对于《禁止蒙面规例》的实施效果,谭惠珠表示,在行政长官宣布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后,暴力分子出现了预期中的反弹,走上街头打砸破坏,上演最后的疯狂。这样的反弹正好说明这次立法是对症下药、踩到了暴徒的痛脚。

谭惠珠又称,持续四个多月的暴乱,警方拘捕了很多人,法庭积压了大量案件,需要排号审理。香港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比如成立暴乱特别法庭,专门审理这段时间的暴乱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