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36岁男子企图抢走兑换商逾2万3000元,结果被警方逮捕归案,被控上法庭。

这起事件发生于上个月29日中午12时15分,地点是莱佛士坊七号的一家咖啡屋前。

根据控状,被告阿旺(36岁,译音)涉嫌企图抢走阿哈迈德身上的手提袋,袋中装有2万3090元。

被告被指在抢劫过程中,曾对阿哈迈德动粗。

据《新明日报》掌握的线索,遇劫的是附近的钱币兑换商。

这起案件将在明天(16日)再度过堂,被告阿旺共面对1项控状,刑事法典第356条文的“窃取他人财物”罪名。掠夺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监禁最少1年或长达7年,并另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