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一名28岁新加坡籍男子因没有呈报更换住址,今天(11月19日)在国民注册法令下被控。该男子也同时面临另一项刑法控诉,并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根据国民注册法令,所有身份证持有者都必须在更换国内外住所的28天内呈报新住址。警方于去年11月25日接到举报,指该男子在搬出原本的地址后,并没有注册新住址。警方将案件交由关卡局,当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男子于2018年10月就已搬离原先的地址,并指示他呈报新住址,但被男子拒绝。新加坡居民若需要呈报换住址,可上网到关卡局网站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