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朋友赌牌输几千元,算扑克牌时,发现里头少了三张牌,指赢家出老千,与赢家的朋友起争执。在过程中,男子用厨房刀砍伤对方,被判坐牢15个月。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10月9日凌晨4时,地点在蔡厝港弯第678A座的咖啡店。

被告是56岁的林志良,他被指用厨房刀砍一名叫王必汉(41岁)男子的右手腕和左手臂,面对一项以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的控状。

案情显示,受害者和朋友在案发当天约午夜时分,与被告的朋友赌牌,被告的朋友最终输了好几千元给受害者的朋友。

当时,被告跟另两名朋友在喝酒,接过扑克牌,打算与朋友小玩两下,结果发现少了三张牌。被告为此与受害者起口角,双方之后大打出手,还各自拿了武器攻击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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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出示协助捐钱给他请律师的亲友名单。(刘启成摄)

手受伤失业 需要援助金

受害者事后被送往国大医院急救,他左手臂和右手腕割伤,伤及尺神经(ulnar nerve)和动脉。他拿了62天病假,有22天无法写字、进食或工作。原本打杂工的他,因伤势失业,需要援助金。

受害者去年12月11日去复诊时,右手小指触感和无名指还未完全恢复。

左拿扫帚 右拿刀

受害者拿铝制竿打被告脸部,还将脚踏车扔向被告。

被告也不甘示弱,左手拿扫帚,右手拿厨房刀,连续往受害者手部砍了几下。

受害者见自己血流不止,选择逃命,跑上楼后坐在一间组屋单位外。屋主开门时,发现他全身是血,误以为受害者被打抢,于是报警。

除了被告外,被告的两名朋友也在当天向受害者丢塑料椅,更在受害者逃命时追赶他。(人名译音)

被告称20亲友 捐钱请律师

被告之前受访时透露,被控后已有至少20名亲友捐钱给他请律师。

被告之前曾联络《新明日报》并接受访问,他表示自己算是家中的经济支柱,育有一女两男介于22岁至15岁,大女儿在半工半读,妻子没有工作。

被告当时表示,打算聘请律师,但律师费约8000多元。听闻此事的部分摊贩与咖啡店的朋友及亲戚,都好心捐钱资助他请律师。

当时他称,已有20人捐献,最高金额是一人捐5000元,已筹得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