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某一天傍晚,我从友诺士地铁站乘搭21号巴士前往勿洛水池路。这短短不到三公里的路程,车流人流都不多,却花20多分钟时间。巴士公司调查后给出的答复是,有关司机没有超出“规定”的时间完成路程。
巴士常客都知道,每条路线都有其“平均”的行程时间,也就是从总站至下个总站的时间。
然而,在那天傍晚,有关司机的驾驶行为很明显在拖延时间:
一、在惹兰友诺士、友诺士地铁站东部的巴士站,车内和车站已没人上下车,车门却开着等待,前面30米是红灯,但没车,司机就是不前进到交通灯路口。
二、到了勿洛水池路第122座组屋,车内和车站同样没人上下车,当时巴士下层只剩约五个乘客,前面10多米是行人过道的交通灯,交通灯已从红转绿再转红两三次,后面至少有两三辆巴士超越我们这辆,但我们这辆就是在站内等待不开动。
估计司机发现前半段路程花了比“规定”更少的时间,所以没必要以正常速度继续开车。然而,如果司机发现前半段路程花了比“规定”更多的时间,下半段是否要开得更快来追上这“规定”的时间?司机如此拖沓,是不是因为担心太早或太迟抵达终点站会被处罚,或者要写解释报告?
将心比心,傍晚时分乘客带着疲惫的身体搭车回家,除了希望安全到家,也希望在路况许可的情况下,司机不会故意拖延我们到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