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句成语出自《左传·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安傅?”,意思是说皮都没有了,毛往哪里依附呢?比喻事物失去了借以生存的基础,就不能存在。
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来形容业主与租户之间密切的商业依附关系,也应该是贴切的。
今年5月26日,副总理兼财政部长王瑞杰在国会发表总值330亿元的“坚毅向前”预算案时,第一次提出了政府将提呈新法案,强制要求业主为急需帮助的中小企业租户,提供租金减免的法令。
由于冠状病毒疫情肆虐,许多中小企业在今年4月和5月间,面对营业额巨幅下跌和亏损的困境。王瑞杰当时向媒体表示,政府通常不会干预签订后的合约,但是,在中小企业面对疫情冲击的特殊情况下,政府须通过立法干预,采取临时性的有针对性的步骤,来维护符合共同利益的经济结构。
紧接着,6月5日,国会通过了《2019冠状病毒疾病(临时援助措施)(修正)法令》。这项修正案帮助受2019冠状病毒疾病影响的中小企业租户,获得租金减免援助。
根据政府的援助计划,2019估税年收入在1亿元以内的中小企业,都可以从政府的租金减免措施中受惠,即商用房产租户免交4月和5月份租金,工业厂房和办公楼租户免交4月份租金。上述修正案规定,业主为那些在今年4月和5月间营业额比去年同期下跌至少35%的中小企业租户,提供额外的租金减免援助;其中,商用房产租户获得额外两个月(6月和7月)的租金减免,工业厂房和办公楼租户获得额外一个月(5月)的租金减免。
如果经济困难的业主,能够证明其租金收入占总收入的至少75%,便可以向律政部申请“评定”,成功申请者只须向租户提供半额的租金减免援助。
该修正案的租金减免框架,适用于今年3月25日之前签订的租约,或今年3月25日之前签订但已到期并自动续约的租约。
今年6月3日,在接受“8频道”访问时,律政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说,中小企业是我国的经济支柱,当局必须当机立断,挽救中小企业。当局尝试取得平衡,疫情造成严重经济危机,政府已经拨款920亿元提振经济,业主和租户也必须尽一分力,大家携手合作共渡难关。
上述修正法令有如平地一声雷,引起民间议论纷纷。不少人通过报章提出自己的看法,这些读者之声,大多数站在业主的立场。不过,在议论之后,更多的是回归正常的思考。
今年8月6日,在一场关于租金减免援助的线上讲解会,主讲嘉宾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在被询及类似措施是否曾在新加坡历史上实施,或者曾在世界上哪一些国家实施时明确地表示,这项扶持措施纯粹是根据新加坡的国情和目前的境况而制定的抗疫战略决策。
有关当局在之前几次的相关讲解会上一再强调,根据这个法令,政府只是为业主和租户提供一个法律框架和底线,当局希望业主和租户之间能够友好磋商,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协议。只有当租赁双方无法达致一致看法时,才须求助于政府的协调。
根据条例,那些必须为租户提供租金减免援助的业主,已从今年8月初,陆续收到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寄发的现金补助通知。业主可在收到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律政部申请评定租户的免租资格,或者业主是否可因财务困难,只承担半额的免租义务。
今年10月2日,律政部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租金减免评定机构总共收到2457份申请,其中618份是业主以面对财务困境而提出的。评定员已完成83份申请的评定工作,16名业主符合条件,获准只提供一半的额外租金减免。
新加坡统计局网上公布的数字披露,截至2019年,新加坡有27万1800家中小企业和1300家非中小企业;以企业雇用劳动力的比率而言,过去五年来,中小企业占72%,非中小企业占28%。
换句话说,截至今年9月底,租金减免评定机构所收到的2457份申请,仅占中小企业总数的少过1%。这个数字是令人感到欣慰的,它显示了在上述租金减免援助措施中,绝大部分的业主与租户都能抱持一种理性的态度,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和评定的个案不多。即使假设今年10月间有另外2400余份申请,申请总数也不会超过中小企业总数的2%。
新加坡自建国以来,国家经济稳健成长,国民收入也不断增长,中产阶层占全国人口的极大比率。无论是商用房产、工业厂房或办公楼的业主,或者是他们的租户,他们都是商人。过去半个世纪以来,难以计数的商家受惠于国家一系列的惠民惠商政策,包括1990年代推出的“商者有其店”计划;他们在经济上的跨步成长,是紧紧地伴随着国家的发展政策的。
据我所知,鉴于冠病疫情肆虐,个别商家在政府还没宣布业主提供租金减免援助之前,已经在今年2月和3月间,率先为他们的租户提供租金减半的优惠。在相关法令已成定局之后,另外一些商家也积极配合国策,即使明知租户的业绩没有受到冠病影响,也主动提供两个月或一个月的额外租金减免。
这些业主所抱持的理由很简单,只要租户在过去多年来准时缴交租金,基于长期良好的租赁关系,在这个关键时刻,他们没有理由不给予租户优惠。
至于一些租户,即使他们在今年上半年某些月份的业绩受到疫情的冲击,但是鉴于与业主长期以来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未来还须与业主维持这良好关系,他们也没有向业主要求额外两个月或一个月的租金减免。
况且,他们深深了解到,在租赁关系之中,租户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假设在这个时候向业主提出租金减免的要求,业主也许会囿于国策而答应,但等到经济复苏之后,业主未尝不敢向租户提出提高租金的要求。若然,则业主和租户之间的良好关系将受损。
据我了解,商用房产、工业厂房和办公楼的每月租金动辄在万元以上,租金减免援助政策不只考验政府的治国智慧,也是对业主和租户的经商经验和商德的一次重大考验。
总的来说,一些业主之所以会在不考虑租户业绩是否受影响的情况下,直接向租户提供租金减免援助,主要是基于租户过去良好的交租记录;而一些租户之所以不考虑趁此非常时期,向业主提出租金减免的要求,则是考虑到要与业主维持长期的宾主关系。
这些从大局着想,不为眼前短暂利益所蒙蔽的健康与成熟的心态,既是经商手法,也是洞悉唇亡齿寒、唇齿相依之理,并发挥同舟共济精神的体现。和衷共济,正是小国寡民如新加坡最弥足珍贵的处世文化传统之一。
(作者是本地业余写作人,任职于新加坡全国商联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