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获隔离令入住酒店,男子却离开客房与另一隔离者长谈五小时,接到罚单后还伪造文件,欺骗当局已经缴付罚款。

被告陈耀俊(29岁)星期三(6月14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七个月。除了面对伪造文件与抵触传染病法令的两项控状,陈耀俊也面对三项抵触滥用毒品条例的控状,指他没有按时到警局接受尿液检测。

根据控方披露的案情,陈耀俊在2021年7月30日接到卫生部发出的隔离令,要他入住位于丹戎巴葛的安国酒店(Amara Hotel)15天,进行隔离,期间不准离开酒店客房或与他人接触。

然而,就在隔离的第七天,陈耀俊却在下午4时左右离开房间,前往另一个客房借手机充电器。当时住在客房里的男子许志强也在隔离中,他不认识陈耀俊,但答应借出充电器。陈耀俊借到充电器后没有离开,继续留在客房里与许志强聊天,而且前后逗留长达五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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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9时许,酒店职员发现陈耀俊不在自己的客房,并在许志强的客房找到陈耀俊;把他送回客房后,职员就通知卫生部这起有关违例事件。

卫生部因此发罚单给陈耀俊,要他为违反隔离令的行为支付500元罚款。陈耀俊不肯缴付罚款,同时也不满当局频频拨电催他付钱,于是决定使用图片编辑软件,伪造了一张电子转款的手机屏幕截图,让当局相信他已经缴付500元罚款。当局过后发现根本没有收到罚款,于是报警举报陈耀俊。

另外,在2021年12月20日至隔年10月17日之间,陈耀俊没有按照中央肃毒局发出的监察令,按时到警局接受尿液检测。他前后无故“失约”40次,触犯了滥用毒品条例。(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