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议把提供召车和递送服务的平台人员,归纳为新的“工作者”(worker)类别,与“雇员”和“自雇人士”有所区分,就此广邀公众提出意见。
人力部在一份公共咨询文件中说,新类别将让平台人员和非平台自雇人士更容易理解各自享有的法律保护和援助计划。
人力部也探讨扩大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涵盖范围,让平台人员也像“雇员”(employee)和“自雇人士”(self-employed)一样得到保护,即强制平台经营商承担平台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法律责任。
现有法令规定公司必须为雇员或与公司有合约的自雇人士负起“合理可行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与健康。
为期三周的公共咨询活动已开始
人力部星期一(8月14日)发布文告,宣布即日起展开三周的公共咨询活动,希望针对几个方面征询公众看法:平台运营商(platform operator)的定义、平台人员(platform worker)的定义、平台工作的分包情况和权益,以及平台运营商对平台人员应承担的安全和健康责任。
延伸阅读
公共咨询旨在保护提供召车和递送服务的平台人员。针对平台商和平台人员的定义,人力部说,由于平台工作独特和不断变化,在决定相关定义时,必须考虑到新加坡的情况与国际惯例和趋势。
以平台商的定义为例,当局共举出三项定义,让公众提意见:
- 平台运营商通过自动化方式,收集大量数据为顾客和平台人员进行配对,这些数据就包括平台人员的评级、接收或取消工作单的数量、工作时间和估计抵达时间(提供召车服务者)等;
- 平台运营商以这类配对服务作为商业模式,从顾客或餐馆或双方收取费用;
- 平台运营商对平台人员的管理权,包括限制平台人员与服务对象讨价还价、选择工作时数或建立自己的顾客群等。
当局也欢迎公众建议如何为通过分包形式承接工作的平台人员提供保障。这些人员与承包商而非平台商有直接接触,平台运营商也未必有人员的资料,以履行职责。
平台人员咨询委员会经过一年多的磋商和意见征集等,去年底正式提呈建议。但咨委会认为,为平台人员、平台商和平台承包商制定更明确的定义有助于落实所提出的建议。
人力部因此展开公共咨询活动,详情已发布在民情联系组(REACH)网站:go.gov.sg/publicconsultpwbill。有意提供意见者,最迟应在9月4日傍晚6时上网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