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索偿超过10亿美元(约13.5亿新元)的跨国企业纠纷,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仅用了三天半的时间就让双方达成和解,成功证明了商业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友好解决,也凸显我国在国际调解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及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星期三(8月30日)在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举办的一项活动上致辞时,以上述案例鼓励跨国企业用调解来解决商业纠纷。

涉及纠纷的是韩国浦项能源(Posco Energy)和美国燃料电池公司FuelCell Energy,这起横跨三个司法管辖区的能源许可证纠纷,最终在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主席林长仁高级律师的调解下,于2021年12月以双方撤回诉讼而和平落幕。如果两家企业坚持打官司,不仅要付出大量时间和金钱,双方关系也会受损。

各方可取得双赢 而非两败俱伤

英兰妮列举多项使用调解来解决商业纠纷的好处,包括更快捷省时、费用较低,更重要的是,涉及纠纷的各方可取得双赢,而非两败俱伤。

由新加坡牵头的《新加坡调解公约》在2020年9月生效后,使用调解解决跨国纠纷的数量有上升趋势。

42企业商会签署意向声明 对国际调解表支持

延伸阅读

配合新加坡公约周,在星期三举办的“跨国企业调解—从纠纷到交易”活动上,42家跨国企业、商会和组织以行动表达对国际调解的支持,集体签署意向声明,承诺日后若涉及商业纠纷,会探讨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争议。

这些跨国企业包括微软、Grab、IBM、华为、星展银行、雀巢新加坡等。商会与专业组织则包括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和新加坡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等。

微软亚洲区副总裁兼企业、外部和法律事务总监叶浩明说,由中立第三方调解员负责协调的调解机制,符合成本效益和保密性,成为有利的商业选择,甚至有协助企业达成未来新交易的潜力。

健康、营养和生物科学公司帝斯曼—芬美意(DSM-Firmenich)亚太区法务总监陈东莹受访时说,公司相信调解是解决商业纠纷的替代选择,既可维持企业声誉,也可与商业伙伴友好地解决问题。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首席执行官全会民透露,中心处理的案件中,超过九成仅需一天时间,剩余案件耗时两天至三天;约70%的案件可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