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底,大大小小的颁奖礼消息接力发送。早前第60届台湾金钟奖发布入围名单,我注意到两件不解的事:一个是琼瑶和大S去世,却不获特别贡献奖;一个是涉嫌逃兵的威廉入围主持人奖。
这两件事,台媒都有询问金钟奖主办单位原因,可见他们也都有“不解”,而主办单位也都一一解答,但解答是否等于释疑,我不是台媒,不清楚他们的态度,但我个人觉得负责人的解释有值得商榷之处。
“无人报名”就被遗忘
一般权威大型年度颁奖礼,除了常态奖项,也会给业界有显著成就者颁发奖项,予以肯定。针对台媒为琼瑶和大S“缺席”得奖名单,特别贡献奖将颁给影后陈淑芳和电视布景师叶辉龙,担任特别奖项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导演梁修身说,他们是根据报名名单来决定的。对于导演回答“报名是前提”这点,我感到极为惊讶。
所以如果已故人士的家人或因不熟悉颁奖礼的运作,或因情绪过于沉痛而无暇他顾或其他因素,而没有为已故者报名,金钟奖的评审委员会是袖手旁观?
大S以偶像剧《流星花园》冒起,拍了几部电视剧,也主持过对年轻族群有影响力的综艺如《娱乐百分百》。你说她还不算是台湾最顶尖的电视女艺人,因此不获颁特别贡献奖,那我或许勉强还可以接受。
但是说到琼瑶,从1970年代的台湾爱情片到2000年后的台湾大陆合拍剧,从林青霞、秦汉、林凤娇、秦祥林、甄珍、邓光荣,到赵薇、苏有朋、林心如、马景涛、刘雪华、范冰冰等等等等,她所捧红的“琼男郎”和“琼女郎”简直族繁不及备载。再说影响力,那是从台湾到中国大陆到东南亚,既横跨区域,也纵贯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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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从作家或是影剧的角度,琼瑶的影响力都处于台湾文化软实力金字塔塔尖,结果因为“没有人替她报名”,她就被彻底遗忘了,这难道不是对金钟奖的权威性打了一巴掌吗?
犯罪者都可入围?
接下来说棒棒堂组合的成员威廉,因为逃兵被罚,目前保释候审,等待司法判决。由于案情直接,目前看来他罪证确凿,只看法官怎么下判。又因为台湾前阵子发生“艺人逃兵被捕潮”,事项严重,社会观感不佳,当事人几乎演艺事业全面喊停,威廉也不例外。
这回威廉以《来吧!哪里怕》与棒棒堂同伙双料入围实境节目和主持人奖,台媒应该也感到惊讶或好奇,才会特别询问原因。有超过30年制作经验的评审之一导演刘嵩回答说,个人奖项也和整体节目制作团队的辛苦和功劳相关,所以不会因为个人因素,影响对整体的评价,还说如果不这么做,是非常不专业的做法。
在痛恶逃兵的民意氛围下的这个回答,居然逃过被网民出征,我也是替这位导演捏了把冷汗。这个回答是打脸许多“因个人因素而把犯罪当事人排除在入围名单外”的颁奖礼主办单位吗?如果今天艺人犯的不是逃兵役,而是吸毒、抢劫、强奸、杀人等等,那标准还一样吗?主办单位可以接受得奖艺人在背后被嘲讽“这个金钟奖得主是阶下囚”吗?
我可以接受“一人犯错不该全组被罚”,让棒棒堂减掉威廉被提名,或是再商讨出更完美的做法。对于评审单纯以“专业”而让罪证清楚的犯罪艺人入围奖项,我又再次为金钟奖流下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