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快速变化,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积极拥抱科技创新,以应对新兴技术带来的挑战,巩固在国际商事法领域的领先地位。

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 ,简称SICC)庭长菲立·惹耶勒南法官说,区块链、人工智能(AI)、加密货币,以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等新兴技术催生新的法律议题,未来法官(包括国际法官)将面临更多人工智能驱动行为引发的责任认定难题。

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庭长、高庭法官菲立·惹耶勒南说,新兴技术催生新的法律议题,法官必须持续学习,适应新型案件和法律挑战。(李冠卫摄)

展望未来,他指SICC将继续提升法官对新兴技术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利用AI改进文档管理和优化案件流程,提高审理效率,并且通过用户反馈机制,不断完善规则和程序。

菲立以2020年SICC审理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Quoine和英国加密货币公司B2C2之间的算法交易纠纷为例,阐述自动交易系统责任认定的复杂性。

他指出,类似的挑战将在自动驾驶事故等领域逐步显现。在法律法规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法官得依据普通法原则裁定新型案件,这要求法官持续学习,适应新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

2023年1月,菲立·惹耶勒南法官从最高法院高级法官罗赐安接过棒子,出任第二任庭长。

多元化团队确保审判公正及专业

他总结SICC的三大核心优势:实力雄厚的本地法官团队、来自英国、澳大利亚、印度等普通法系国家的国际法官,以及来自日本、中国、法国、德国等民法法系国家的国际法官。

他说,多元化团队的专业知识涵盖多种法律体系和商业领域,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这样的国际化组合在其他地方难以复制。作为处理跨境纠纷的法庭,我们致力于推动新加坡成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

SICC目前拥有24名国际法官,将继续吸纳高素质人才,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案件。

他认为,SICC的基础框架已基本完备,核心要素包括技术、基础设施和建设(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and Construction List,简称TIC)的清单,以及早期案件管理,这些框架措施确保案件获得迅速处理。

SICC判决受全球认可

SICC也开展前瞻性分析(horizon scanning)机制,定期关注全球趋势,识别可能出现的新兴诉讼领域。“这些领域可能需要额外的司法培训,或者在国际法官的续聘和任命时,可能须考虑特定领域的专家法官。”

值得一提的是,SICC的判决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广泛认可,可在包括日本、中国、印度、英国、澳洲、美国、欧洲大陆等国家执行,“但我们须要注意,这并非一劳永逸的事情,尚须不断努力”。

他指出,SICC也将持续努力加强法院间的联系,“使其他法院自然而然地执行我们的判决”。

为进一步推动判决执行,SICC也努力制定法院之间的“指导备忘录”(Memorandum of Guidance)。如果涉及新加坡判决,其他法院可以参考备忘录里头列明可遵循的原则与程序。

为了满足用户需求,SICC通过用户委员会等机制,定期收集反馈,不断优化程序规则和审理流程,确保服务适应国际商业发展的需求。

我国携手巴林 开启国际合作新模式

2024年3月,新加坡与巴林签署双边条约,协助设立巴林国际商业法庭(BICC),并将成立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国际委员会,处理包括BICC的特定民事上诉案件。

这项合作旨在促进国际贸易,提供更高效的司法途径,并在巴林现有争议解决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发展。

菲立·惹耶勒南法官认为,巴林设立BICC巩固它作为区域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预计可带来显著益处。

他认为,与BICC的合作开启国际商事法庭间合作的新模式,不仅增强SICC的国际影响力,也为未来国际合作提供更多可能性。

去年11月,国会通过《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国际委员会)》法案,设立国际委员会,审理涉及跨国商业争议的案件和上诉。委员会由本地法官、国际法官及外国司法管辖区法院成员组成,所作裁决具有最终判决效力,与上诉来源地法院判决等同。

这一机制不仅提升新加坡在国际司法领域的地位,也为跨国商业争议提供更能信赖的解决途径。

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 使用率75%全球最高

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在国际上享有盛誉,是目前使用率最高的国际商业法庭。

2024年新加坡国际纠纷解决学院(Singapore International Dispute Resolution Academy,简称SIDRA)的调查显示,SICC的使用率高达75%,远高于伦敦商业法庭(LCC:London Commercial Court,25%)和巴黎商业法庭国际商事庭(PCC: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the Paris Commercial Court,17%)。

与2022年的调查结果相比,SICC和LCC仍稳居最常用国际商事法庭的前两位,PCC则取代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升至第三位。

最新调查于2023年全年进行,涵盖来自26个国家的211名律师和企业客户,受访者在2021年至2022年间处理过跨境商业纠纷。

SICC有效推动 普通法与大陆法优势互补

全球化和国际合作不断加强,使得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融合成为全球法律发展的重要趋势。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顺应这一趋势,推动两大法系的优势互补。

国际法官张勇健建议,SICC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深化对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以增强对新类型商事争议的处理能力。(新加坡法院提供)

SICC首名来自中国的国际法官张勇健指出,SICC充分吸收两种法系的个别优势,对两者融合做出有益尝试,成效显著。

延伸阅读

大陆法系以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清晰条文著称,但面对新兴问题时,若缺乏具体法规,应用较为困难。

相比之下,普通法(即判例法)更为灵活,法官可根据社会变化创设新规则,但因此也更复杂多变,可能影响法律的稳定性。

“两大法系的融合有助于汲取各自优势,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同时保持统一性和权威性。”

不同法系背景法官 须加强沟通与互鉴

作为大陆法系的法官,张勇健既要严格遵循成文法的原则,又要根据不断变更的社会需求和复杂的跨境商事纠纷进行灵活处理,以实现高效公正的司法结果。

张勇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退休之前,曾多次参加中新司法交流活动。2023年1月起被任命为SICC国际法官,至今审理若干案件。

他指出,不同法系背景的法官须加强沟通与互鉴,提升对彼此法律传统和实践的理解,从而实现更有效的协作。定期交流和研讨可帮助法官掌握不同法系的知识,提升对国际商事法律动态的敏感度。

张勇健还提到,科技发展,尤其是区块链、智能合约和电子证据,正在深刻影响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他建议SICC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深化对前沿法律问题的研究,以增强对新类型商事争议的处理能力。

来自英国的国际法官维维安·拉姆齐爵士法官也给予SICC高度评价。

国际法官维维安·拉姆齐爵士法官说,SICC最初源自伦敦商业法庭的模式,可帮助其他国际商业法庭提升能力,正如它与巴林国际商业法庭的合作所展示的那样。(新加坡法院提供)

他说,SICC结合最佳案件管理实践,拥有来自不同法域、经验丰富的法官团队,但SICC须提升公众对其作为国际商业仲裁替代方案的认知。

目前最困难和复杂的案件多来自国际基础设施项目,涉及成本超支、工期延误等问题,解决此类纠纷常常漫长且昂贵。

为应对这类涉及技术的复杂商业争议,SICC设立TIC清单,案件由同一法庭全程管理,重点关注专家证词和文件制作等问题。

拉姆齐爵士说,SICC在这类案件中处于领先地位,并不断运用新技术,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与时间。

他指出,仲裁在国际商业争议解决领域中的影响力非常强大。国际商业法庭为仲裁提供一个重要的替代方案。

SICC最初源自伦敦商业法庭的模式,可帮助其他国际商业法庭提升能力,正如它与巴林国际商业法庭的合作所展示的那样。

“最终,争议当事人将根据法庭的声誉来选择国际商业法庭。每个法庭都希望提升声誉,但法庭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SICC凭借良好声誉,预计将在未来10年继续维持并增强其高效、公正的争议解决声誉。”

法律与技术交织 如何​审理费思量

案例一:传统框架有效应对 加密货币算法交易

2017年4月,英国加密货币公司B2C2通过新加坡加密货币交易平台Quoine,进行以太坊(ETH)与比特币(BTC)的交易。由于Quoine算法的疏漏,交易汇率远高于市场价(约250倍),B2C2因此获利。

发现异常后,Quoine单方面取消交易。B2C2认为这构成违约,要求履行合同。案件的核心是算法交易中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如何处理算法错误。

由五位法官组成的法庭认为,尽管交易由算法自动完成,合同依然有效,因为双方通过算法表达交易意图,B2C2的算法自动接受Quoine平台的条件,构成有效合同。

关键问题是传统合同法原则在算法交易中的适用性。合同成立通常须要明确意图且无重大错误,但本案中,合同由算法自动生成,法庭关注程序员在编写算法时的“心理状态”,即程序员是否预见到算法错误的可能性。

法庭最终裁定Quoine违约,因为程序员未合理评估算法错误的可能性。尽管算法交易与传统合同不同,法庭依然使用传统法律框架,特别是“单方面错误”的判断标准。

这是第一个涉及算法交易的加密货币纠纷案例,为法律适应新兴技术提供重要判例。

案例二:证据是商业胜诉关键

两家海洋物流公司Teras Offshore和Teras Cargo Transport(美国),因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的模块运输合同发生纠纷。这是SICC首次有外国律师出庭的案件。

原告完成87个航次,按时运送92个模块,要求被告支付350万美元(约479万新元)预付款,以及2450万美元(约3352万新元)额外费用(超出合同范围)。被告否认并反诉追讨1400万美元(约1915万新元)。

庭审中,被告撤回反诉,承认须付预付款,但拒付额外费用,辩称合同“全包”,且未收到总承包商付款。法庭驳回辩护,因为被告未提供相关证据,并认定合同并非“全包”,原告的额外工作确实超出合同范围。法庭最终裁定原告胜诉,被告须支付全部索赔款项及利息。

本案强调商业合同中明确工作范围的重要性,并凸显证据在商业诉讼中的关键作用。